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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展示新规出炉!遏制乱象 统一规范可期

原标题:业绩展示新规出炉,遏制“乱象”,统一规范可期

财联社11月22日讯(编辑 刘晨)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涉及10项内容,并设置6个月过渡期。有理财子公司高管预期,此遏制“乱象”的新规出炉,将对银行理财市场和营销习惯产生较大影响,行业有望迎来统一规范。

选择性披露普遍,业绩展示准则亟待完善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规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有助于反映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理财产品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资管新规正式实行以来,银行理财受到净值化影响不小,今年六月底公募基金首次超过了理财规模。在历史业绩披露这方面,与公募基金相比,银行理财确实存在产品间信息披露差异大,净值披露频率和估值方法千奇百怪,以及“节选”业绩报喜不报忧等。

根据法询资管研究的统计,目前市面上现金管理类产品主流展示方法是选取7日年化收益率,而详情页面则会同时披露当前及历史的七日年化及万份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仅为最近连续七日的万份收益折算出来的年化收益率,投资者拿到手的收益实际为每日的万份收益。

而固收产品主流展示方式则有业绩比较基准,针对尚未正式成立或成立时间较短的理财产品;而年化收益率的展示则由机构自行选择,一般而言,由于此页面直接关乎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即通常是零售端导向,为了吸引客户购买,大多数机构会选择年化收益率表现更亮眼的字段。

详细划定展示区间,倒逼业绩宣传真实性

本次《行为准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基本要求、展示要求、禁止行为、豁免情况、实施情况等部分,并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

财联社梳理,首先在总体原则方面,要明确提示“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收益”,过往业绩的展示应遵循稳定性和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展示规则。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稳定性可以理解为规则不能随意变更。而内在逻辑一致性意味着,展示逻辑上要保持充分的公平公正,不能一个产品一个逻辑。例如,有的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报喜不报忧“,在同一产品的不同的时间区间中优先选择展示业绩较好的时间区间数据,刻意忽略业绩较差的时间区间数据。

在具体的展示时间细则方面,《行为准则》规定,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理财产品运作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需要展示产品成立之日起的过往业绩;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要包含产品成立当年起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另外,理财产品在宣传销售时展示的业绩不得刻意选择特定区间,只能展示该理财产品或本公司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

普益标准研究员何雨芮认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有助于倒逼理财机构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避免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业绩相差过大的尴尬。保障投资者能基于有效、真实的数据作出理性判断。

某股份行理财子高管对财联社称,对此新规出台很欢迎,行业有望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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